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營業衝擊補貼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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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條之1規定辦理。
二、旨揭補貼敬請轉知有需求及符合資格之事業線上提出申請(點選),如有疑義可洽本補貼專案辦公室之客服專線:(02)7752-3522、(02)222-3999。
三、附件檢附電子檔,請會員廠商自行下載。
110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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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針對商業服務業艱困事業營業衝擊補貼提供線上申請,只要依法有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登記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商業服務業營利事業,在110年5-7月任一個月營收較108年5-7月同月營業額或110年3-4月月平均營業額衰退超過50%,相關細節資訊請參考附件或至經濟部商業服務會查詢,受理紓困專線:1988、02-7752-3522,台南市經濟發展局諮詢服務專線:06-2982781,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二、經濟部亦針對製造業營業額減少15%之受影響事業提供三大資金紓困方案,包含舊有貸款、營運資金貸款及紓困資金貸款,相關資訊細節請參考經濟部補資金網站,臺南市經發局投資商務科受理影響事業證明之網站,受理專線:06-2954293,受理期間自110年6月7日至經費用罄落至110年8月2日為止。
三、另停業期間免課徵娛樂稅,相關資訊請參考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言中特殊傳染性肺炎服務專區。
109年09月01日「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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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於 29 九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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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函係有關「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該申請須知係補助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艱困事業109年第3季(7月-9月)薪資及營運資金補助。請有需要及符合資格者至線上申請(網址)提出申請,如有任何問題,可向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00-257)洽詢,檢附「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電子檔請自行下載。
110.06.04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14點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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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14點附件、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
2020年「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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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部針對受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製造業,推動紓困振興辦法,欲辦理之製造業須符合以下要件: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
- 自中華民國109年一月起任連續兩個月,期平均營業額較108年十二月以前六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百分之十五,經主管機關、受主管機關委任、委任之機關(構)或金融機構認定屬實。
二、受影響是業餘本辦法發布日前已辦理之貸款,得以申請展延本金償還期限,受影響中小型事業之前想貸款,主管機關得補貼金融機構辦理利息減免,補貼期限最長可一年,每家事業補貼金額以新臺幣二十二萬元為上限。
三、主管機關規定推動人才培訓之振興措施如下:
- 對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提供智慧機械及數位轉型等在職培訓課程,並提供在職員工參加課程之培訓津貼。
四、附件檢附完整辦法條文,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