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四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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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7月開辦「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相關事宜

―、本市112年7月開辦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補助對象為符合下
(一)65歲以上之長者或55歲以上之原住民。
(二)設籍臺南市滿一年。
(三)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5%,老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二、符合補助資格者不需提出申請也不須要自目前投保單位退保,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26元(依第六類保險對象自付額),低於826元核實補助,超過826元者須自付差額。
 
三、有關投保單位當月應繳納之保險費,健保署會在次月底前寄發繳款單予投保單位繳納,因旨案112年7月開辦,爱健保署於8月下旬開立7月份缴款單向投保單位收取健保費用,符合補助資格者應繳納之金額則不會計入7月份繳費金額中,按月由薪資中被扣繳健保費用者,屆時請投保單位至健保署網站下載查閱「投保單位保費計算明細表」,即可得知員工或眷屬補助自付保費資料,並辦理預扣款項退費。為維護投保單位之員工權益,爾後煩請投保單位按月比對「投保單位保費計算明細表」,確認其獲得健保費補助,核實扣款所屬員工或眷屬健保自付額。
 
四、若有關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相關問題,可與本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承辦人李杏玲,電话06-2991111分機8353聯繫。
    
 
  老人健保費補助說明-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