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十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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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屆國家品質獎

為獎勵推行卓越經營,樹立學習楷模,提升經營品質水準,建立優良組織形象,行政院自民國79年設立國家品質獎,並責成本局辦理國品獎受理申請、遴選審查及頒獎表揚等事宜;第28屆國品獎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止受理申請,其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

  1. 分自行申請及推薦參選兩種方式,並請參選者至本獎項線上申請系列提出申請。
  2. 令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之全面卓越類推薦參選案件,受推薦者應符合申請須知附件3之財務績效及經營品質等推薦條件。

二、前述推薦參選案件進入複審予以加分(加計總分之2%),如屬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等參選者,則有免收初審費用優惠,惠請推薦合適企業、學校、機構、團體或個人參選,依推薦參選表格式填列並用印後送交推薦者,尤其上傳至前述線上申請系統。

三、本局已於國品獎網站( https://nqa.cpc.tw ) 設置「第28屆國家品質獎專區」,請有意申請者進行線上申請報名事宜,相關申請須知資料如附件。

四、聯絡人:國品獎工作小組
       電子郵件: NQA@cpc.tw
       聯絡電話:02-27032625分機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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