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十一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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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109.08.11-郭桐賓【面對勞動事件法企業因應及對策實務】講習會

久違的郭桐賓老師課程~下半年第一場講習~別錯過瞜~
課程名稱面對勞動事件法企業因應及對策實務-各項實務應用表單講解
課程時間109年08月11日 ( 二 ) 9:00 - 17:00( 08:40報到 )
專業講師: 郭桐賓  老師
課程地點勞工育樂中心第二教室( 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 )
課程效益
本課程從勞動法的基礎談起到相關案例及法院判決詳細分析企業面對勞動事件法對應勞基法、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各項管理辦法、規章潛存的勞資爭議風險,並提供實務表單調整、修正之建議,防範勞資爭議的產生,合理化各項勞動管理,並避免行政處罰。可謂從實務及策略觀點出發,以系統化與實務案例讓學員能充分了解主題之重要內容及實務運作! 
 
課程大綱
[勞動事件法]共53條,看似很難,其實是七大重點
※組織建構專業審理~設專業勞動法庭專屬法官
※擴大勞動事件範圍~包含建教學徒求職者也算
※組勞動調解委員會~法官一位與勞資專家二位
※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原地點少費用與減少舉證
※加快速度解決紛爭~三次三月一辯論終結原則
※相同紛爭統一解決~同一原因事實勞工併案審
※即時有效權利保全~減輕保全義務與擔保責任
 
[勞動事件法]』對企業經營的重大衝擊有哪些:
1. 所有的人都可以跟公司提出勞資爭議:企業員工、見習生、建教生,連「求職者」都算
2. 舉證責任:勞資爭議過程,員工不需負舉證責任;公司負舉反證之責[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3. 員工出勤資料時間,如果企業無法舉證,將全部推定為工時,企業即將面臨高額加班費求償及罰鍰
4. 薪資,勞工認為是工資,公司若無法舉證「非工資」部分,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及職災補償金時,全部都要列入計算
5. 專業輔佐人:勞工不用請律師,透過專業輔佐人,即可與公司打官司
6. 速審速結:勞資調解三個月結案(24條)、勞資訴訟六個月結案(32條),調解及訴訟是「同一法官」
7. 勞資訴訟期間,若經法官同意,公司則需要繼續付員工薪資,讓勞工繼續工作且繼續告公司
 
[勞動事件法] 企業因應及防護對策
善用『勞資會議』,來規範,不開太可惜
1. 「勞動契約」:簽好簽滿,不然發生爭議時,勞工說了算
2. 「契約終止」:企業資遣、解雇員工時,程序要走完,避免爭議
3.   「勞動條件」:工時、加班、補休…現有流程不符修法方向
4. 「工資認定」:「工資V.S非工資」的定義與發放實務
5. 「證據保全」:勞資爭議時,要準備哪些資料說明?要如何建立及保全證據
通通都是地雷:招募廣告、錄取通知、聘任函、勞工名卡、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人事規章、工資明細、出勤紀錄、人力佈建,就源取證、高階主管、責任制、外勤人員、員工出差…
 
 
聯絡方式:電話:06-2136711   
傳真:06-2139309 
聯絡人:陳怡伶小姐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33號7樓之3
 
煩請臨時有事不克參加之學員,務必來電取消,以免造成困擾,若未來電取消將暫停下次課程報名!!!請各位學員注意
 
《 附件為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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