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廢止
- 上層分類:最新資訊
- In 法規新知
- 最近更新於 05 一月 2018
- 點擊數:2557
一、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12月25日以環保署字號1060101574號廢止,以下檢附資料,自行查閱。
二、本屬於101年10月12日依據科學工業園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汙水特性,訂定「科學工業園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並於105年1月6日修正發布。惟實務上,民眾或是部分科學工業園區汙水下水道系統不知悉該系統有獨立之管制標準,在既有之「放流水標準」查無資料之情形下,誤以為未進行管制而衍生後續處分爭議,爰廢止「科學工業園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另於「放水流標準」支附表明定科學工業園區汙水下水道系統之管制項目、限值,並同步檢討修正管制項目、限值。請於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自行參閱。
刊登載於環保署頁:
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95459&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