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十一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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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7.17預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7月17日預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 132 巷 35 弄 1 號
(三) 電話:(02)2325-7399 分機 55211
(四) 傳真:(02)2325-3810
(五) 電子郵件: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表示意見截止日期: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