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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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於 25 十一月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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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於本(103)年10月16日公告訂定「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具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食品業者(含製造加工、餐飲業、輸入、販售、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裝),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於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者皆須於公告日起完成登錄始能營業。應實施登錄之食品業者如未在期限前完成登錄作業且屆期未改,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經查獲登錄資料不實者,將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詳情請至相關網站:
1.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2.FDA食品業者登錄平台
附件為衛生福利部公告及公所駐點時間地點表,請參閱。
小叮嚀:12/31前食品業者要登錄才合法,沒有登錄無法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