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4月29日召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及「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次公聽及研商會議,附件為會議紀錄,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