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7.23修正「自願性產品驗證申請作業程序」第2點、第4點、第8點之1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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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5 七月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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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7年7月23日修正「自願性產品驗證申請作業程序」第2點、第4點、第8點之1規定,並自即日生效,相關規定、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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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產品驗證申請作業程序第二點、第四點、第八點之一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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