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05「貿易企業主要條件解析與誤用風險防止」講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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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於 29 八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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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貿易契約主要條件解析與誤用風險防止
課程時間:113.11.05 (二 ) 09 :00 ~ 16:00 (08:40報到)
課程地點:勞工育樂中心 二樓第二教室(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61號2樓)
專業講師:葉清宗 老師
課程效益
為了避免貿易糾紛,最重要的是掌握國際貿易流程的每一個環節,對於貿易的物流、金流、資訊流做最好的控管,最重要的嚴格選擇交易的對象,深入了解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外,買賣雙方訂立契約時,應確實將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各項條件詳細規定,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課程大綱
一、貿易條件錯用(出口地交貨)
◆ 海運及內陸水路運送:使用FAS、FOB、CFR、CIF條件應注意事項
◆ 任何或多種運送方式:EXW、FCA、CPT、CIP條件應注意事項
◆ 條件錯用風險案例(空運報價:FOB、貨櫃運輸(FOB):颱風、東海貨櫃場火災)
二、保險條件潛在風險
◆ICC(AR)、ICC(WA)、ICC(FPA)/ICC(A)、ICC(B)、ICC(C)之選擇
◆ 附加險之選擇與運用、投保應注意事項
三、付款條件之選擇(含往來銀行)
◆ 單據賣方自行寄買方(匯付-順匯):CWO、O/A、電報放貨(風險分析)
◆ 單據賣方委託銀行向買方收款(跟單收款-逆匯):L/C、D/P、D/A(風險分析)
◆ 求償方式順匯與逆匯比較
四、交貨條件運送單據選擇
◆ 收貨地(裝載港)、交貨地(卸貨港)選擇運送工具及運送單據選擇
◆ 可轉讓提單與不可轉讓提單之運用
◆ 哪一些運送單據不得接受?
五、其它條件應注意事項
◆ 品質條件:樣品條件
◆ 包裝條件:進口國規定
◆ 智慧財產權條件:OEM、ODM時,應注意事項
◆ 通知條件:買方與賣方通知對方之責任與義務
◆ 不可抗力條件
◆ 仲裁條件
聯絡人:陳美玲 小姐
聯絡電話:06-2136711
傳真:06-2139309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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