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13「疫情因應實務-居家上班、企業被迫分流上班、停業…等企業因應對策」講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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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於 01 九月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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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疫情因應實務-居家上班、企業被迫分流上班、停業…等企業因應對策
課程時間:110年10月13 (三) 09:00~16:00(08:40報到)
課程地點:勞工育樂中心二樓第二教室(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
專業講師:郭桐賓 老師
課程大綱
一、疫情影響[薪情] 薪資給付爭議
有關強制限制民法266條〔對待給付〕與柔性勸導民法487條〔受領遲延〕薪資如何支付?
(1)官方一紙公文強制產業停業薪資怎麼付(無居家辦公)
(2)官方強制產業配合暫停~進行疫調、環境清消(時間較短)
(3)客戶因疫情取消或延後訂單,員工(一部分或全部)無班可上
(4)官方沒有要求停業但要求的防疫措施企業做不到只好自行停業
(5)企業所在場域(大樓或百貨公司)被要求停業或縮短營業時間而受連累
(6)停業期間薪資如何給付?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薪資是否仍需照付停業遇到產假、婚假、職災休養中、普通病假、防疫照顧假、事假如何處理
二、居家辦公怎麼辦
(1)居家辦公,公司說了算?要改勞動契約嗎?需另簽居家辦公協議書?(必要條款內容為何)
(2)雇主強制居家辦公員工可否拒絕
(3)居家辦公工作時間排定、出勤紀錄備查、延長工時申請與認定、上班時段再加受傷算職災嗎、網路設備要升級算誰的、原交通津貼可以拿掉嗎?
(4)官方說老班堅持員工一定要到公司上班通勤中染疫算職災,那居家辦公員工染疫算職災嗎?
三、疫情期間變變變各項應急舉措
A:工時調整
(1)縮短時數少做的不給薪(約定無薪休)
(2)彈性上下班將人員錯開分流
(3)改班表
(4)縮短時數,特休假抵充,補休先補,借假給員工
(5)縮短時數,薪資照給,但之後補回來(加班補還是變性工時補)
四、企業防疫關城門這些措施可以嗎?
(1)要求員工暫停相關活動與集會
(2)新進員工依規定要做體檢,但因減少到醫療院所,無法完成,
(3)疫情期間取消/延後新進員工報到,新進人員揚言要告/要非自願性離職
(4)在公司未依規定配戴口罩,比照官方直接罰款
(5)對全體員工、特定員工、面試者…詢問足跡史(旅遊、接觸、群聚)
(6)針對有疑慮的員工,要求做快篩或自主健康管理N天,有職場歧視嗎?
五、疫情期間各種假怎麼請
(1)防疫照顧假
(2)家庭照顧假
(3)疫苗接種假
(4)防疫隔離
(5)防疫篩檢假
(6)因公染疫公傷病假與職業災害認定
(7)普通病假
(8)特別休假
(9)事假
(10)補休(加班換休)
聯絡電話:06-2136711
報名傳真:06-2139309
聯絡人:陳怡伶 小姐
煩請臨時有事不克參加之學員,務必〝提前〞來電取消,以免造成困擾,若未來電取消將暫停下次課程報名!!!請各位學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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