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2.16預告修正「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2月16日預告修正「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草案,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附件:
檔案檔案大小
下載這個檔案 (106.02.16預告修正「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草案.pdf)106.02.16預告修正「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草案.pdf7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