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健康職場認證方案及修正對照表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5月24日南市為國健字第1100088054號函局本局110年5月24日南市勞福字第1100546717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情勢,國健署延長健康職場認證及績優健康職場申請期限1個月,並同步修正方案部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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