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四月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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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勞動部將職場新托育模式納入托兒設施

一、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友善員工托育措施,勞動部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補助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受僱者托兒津貼。勞動部近日修正前開補助辦法,新增「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納入托兒設施補助範圍,以鼓勵企業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

二、為推動職場設置員工托兒設施,教育部、衛福部研修相關托育規範,新增「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職場新型態托育模式,勞動部並修正「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將前開新托育模式納入補助範圍。為使事業單位瞭解相關設置及補助法規,12月13日辦理「職場托育新模式」說明會 (活動全程免費,名額有限,歡迎踴躍報名)

►高雄場
活動地點:高雄國際會議中心4樓403A會議室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
課程時間:108年12月13日(五) 13:30~16:20 (13:30~14:00為報到時間)
聯絡電話:02-33431118 張小姐、陳小姐
報名網址:https://management.org.tw/news3_detail.php?nid=490

三、附上108年事業單位托兒服務參考手冊108年事業單位設置員工專用哺(集)乳室參考指引,供各會員廠商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