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

因應「 空氣汙染防制法 」於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業調整申報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頻率,為明確規範排放量申報期程與強化污染物排放量之管理,爰修正發布「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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