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8.20「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修正草案預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修正草案預告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修正草案相關資料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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